普法巴士| 出軌凈身出戶!“忠誠協議”到底有沒有法律效力?
情侶之間、夫妻之間簽訂的保證感情忠誠的“忠誠協議”到底有沒有法律效力?簽忠誠協議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問題?找法網小編為您整理了以下內容,希望能夠幫助到您!
不知道大家在生活中有沒有聽說過“忠誠協議”呢?忠誠協議一般是情侶或夫妻之間為了維系雙方感情穩定,在自愿協商的基礎上約定雙方不得違反伴侶間的忠誠義務,違反協議約定的過錯方將承擔支付違約金、賠償金、放棄部分或全部財產的金錢義務。實踐中常常以保證書、忠誠協議、空床費等形式存在。那么“忠誠協議”到底受不受到法律保護呢?簽了忠誠協議又要注意什么事項呢?快來和找法網小編一起看看吧!
情侶間的忠誠協議不受法律保護
現實生活中很多情侶在特定的情況下也會簽訂忠誠協議,情侶之間的忠誠協議并不受法律保護。即使起訴到法院,法院也會不予受理或裁定駁回起訴。《婚姻法》規范的是合法夫妻關系,情侶關系、未婚同居關系不是婚姻法調整的范圍,戀愛是自由的,戀愛時不得腳踏兩只船只是道德范疇的要求。
婚后自愿簽訂的,有效!
《婚姻法》規定了夫妻之間互負忠誠義務,婚后自愿簽訂的忠誠協議符合《婚姻法》的基本精神,是對《婚姻法》中“夫妻應當互相忠實”規定的具體化,也使得原則性的夫妻忠實義務具有了可訴性。雖然,違反夫妻“忠實”規定尚未達到“重婚”、“與他人同居”等嚴重程度,現行法律未對過錯方責任做具體規定,但法律也未明文禁止當事人自行進行約定。
需要提醒的是,忠誠協議不能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也不能以強迫、苦苦相逼的方式要求伴侶簽署,否則可能在訴中被法院認定為無效;主張對方有違反忠誠協議的行為,需要主張的一方自行舉證;協議中約定的賠償數額不能過高,如果超過了當事人實際負擔能力,法院也會根據請求予以適當調整。
還要注意這些問題
1、須在雙方自愿協商情況下簽訂
盡量在雙方感情穩定期,經自愿、平等協商一致后簽訂忠誠協議,而非在發生不忠行為后,尤其要避免在“捉奸在床”等不忠行為發生時簽訂,否則很容易被違反忠誠協議一方事后以簽訂協議時受到脅迫等事由主張協議無效。
2、內容盡量具體化
簽訂忠誠協議時,內容應盡量具化。一旦發生協議中涉及的不忠事項,不容易產生歧義。具化的不忠事項,此時可以為法官提供一個較為明確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