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第八十一章》原文及翻譯|注釋|賞析
【 原文】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①。善者不辯,辯者不善②。
知者不博,博者不知③。
圣人不積④,既以為人己愈有⑤,既以與人己愈多⑥。
天之道,利而不害;人之道,為而不爭⑦。
〔注釋〕 ①信:真誠、誠實。信言:真話。美:華麗、華美。美言:華麗之言。釋德清注“美言”為“巧言”。 ②善者:善良的人。辯:指能說會道。 ③博:顯示知道的事情多。 ④積:積累、貯存、私藏。 ⑤既:《廣雅·釋詁》:“既,盡也。”下一個“既”字義同。為人:指幫助人。 ⑥與:帛書乙本作“予”。“與”即“予”,指給與、給予。 ⑦為:施為。
〔賞析〕 本章被編排定《老子》全書之末章。老子于本章提出信與美、善與辯、知與博諸范疇,來說明事物的表面與實質的不一致,以提示人們應信實、善樸、專精。然后老子又重申“圣人無積”,應“利民而不爭”。
也正因為本章被編排為《老子》全書的末章,所以也就被人認定為“老氏此說,蓋為其著書而言”(徐梵澄《老子臆解》)。這“為其著書而言”的“言”,首先是“言”《老子》一書“皆真實之言而不虛飾以為美”(吳澄語),所以老子自己說“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其次是“言‘圣人無積’,則仍申其著書之旨”(徐梵澄語)。
但如果按本章在帛書《老子》中的位置(不是末章)來看,那么對本章的視角大概也就要變化,所以有人就作如是觀:此章出現的信與美、善與辯、知與博等一系列范疇,實際上是“老子提出了真假、美丑、善惡等矛盾對立的社會現象,并指出某些事物的表面現象和實質的不一致”(任繼愈《老子新譯》)。盡管其中包含著辯證法思想,但是,這種辯證法“還是樸素的辯證法,科學性還不夠。這里,他把事物的矛盾,表面和內容的不一致看成是絕對的,從而陷于武斷”(同上)。這就是說,老子在言“信與美”、“善與辯”等范疇觀念中,強調突出兩者間的對立,即認定“信言”都是“不美”的,“美言”都是“不信”的,“辯者”一定都“不善”、“善者”一定都“不辯”,所以也就帶有片面性(同上)。
當然,如按學理上來說,老子確有這種思想上的“片面性”,但按現實生活中的表現來看,卻又不得不承認有這種情況的存在,即“巧言令色,鮮矣仁”(《論語·學而》),也即是老子說的“信言不美,美言不信”。所以,老子這種思想上的“片面性”實際上是想在人世間提倡一種人的行為準則,即善良信實質樸,也即如陳鼓應《老子注譯及評介》說的“在于提示人要信實”,這是因為在老子看來:信實的話由于它的樸直,所及并不華美,而華美的話由于它的動聽,往往虛飾不實;同樣,善者的言論由于止于理、符于實,所以不必立辭巧說,善者的行為由于真誠不妄、正直無欺,所以也不必自作辯解。反而是那些嘵嘵巧辯者由于言行的欠虧而求自我掩飾(見陳鼓應《老子注譯及評介》)。也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河上公題本章為“顯質章”是有道理的。
由此看來,老子強調突出言的“信與美”、“善與辯”的對立,實際上是有針對性的,所以也就不能因此說老子不懂對立兩者的辯證統一,如在上述二章中就有“有無相生”、“難易相成”的對立統一的論述;表現在這里,就有“圣人不積,既以為人己愈有,既以與人己愈多”的“有無多少”的相反相成的論述。由此也可看出,對《老子》任何的評價也絕對不能絕對化,應小心謹慎,說不定從《老子》哪一處冒出一個證實證偽都夠你麻煩的東西來,使你難圓其說。而這就是《老子》的魅力所在。
【作者簡介】
老子,姓李名耳,字聃,一字伯陽,或曰謚伯陽,楚國苦縣(今河南鹿邑)人,春秋末期人,生卒年不詳,大約出生于公元前571年春秋晚期。中國古代思想家、哲學家、文學家和史學家,道家學派創始人和主要代表人物。
老子是世界文化名人,世界百位歷史名人之一,與莊子并稱老莊。在道教中,老子被尊為道教始祖,稱“太上老君”。在唐朝,老子被追認為李姓始祖。
老子思想對中國哲學發展具有深刻影響,其思想核心是樸素的辯證法。在政治上,老子主張無為而治、不言之教。在權術上,老子講究物極必反之理。在修身方面,老子是道家性命雙修的始祖,講究虛心實腹、不與人爭的修持。老子傳世作品《道德經》(又稱《老子》),是全球文字出版發行量最大的著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