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責任落實方面存在的問題錦集四篇
聚焦責任落實方面存在的問題1
“全面從嚴治黨”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基礎與保障,起著根本性和決定性作用。當前,從嚴治黨的新常態得到不斷地強化與鞏固,但仔細思考,面上仍然存在一些問題,雖然不是普遍現象,還是必須引起足夠地重視與警醒:
一、管黨認識不夠到位,導致“重發展、輕黨建”的思想誤區。
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關鍵是各級黨組織的“領頭人”。囿于經濟發展、社會穩定的各種壓力,一些單位的黨組織書記還有“重發展、輕黨建”、“重業務、輕黨務”的認識誤區,片面地認為從嚴治黨是“軟任務”、經濟建設才是“硬指標”,從嚴治黨是務虛工作,不能直接產生經濟效益,因此,對如何落實從嚴治黨要求主動思考不多,投入精力不足,導致基層黨組織凝聚力減弱、組織生活不夠正常、干部管理過于人本、黨員作用發揮不明等,形成“一手硬,一手軟”的現象。
二、功能定位不夠準確,導致“重服務、輕教育”的重心偏差。
建設基層服務型黨組織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中之重,在服務型黨組織建設過程中,發揮政治功能與服務功能從來都是一致的、統一的,只有強化政治功能,才能更好地發揮服務功能,只有強化服務功能,才能使政治功能發揮更充分更有力。但部分基層黨組織把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簡單等同于為群眾服務,工作滿足于解決民生訴求,化解矛盾糾紛,忽視了黨組織“做群眾工作”的政治功能,導致少數群眾政治素質和法制觀念不強,不能正確看待改革發展進程中的矛盾和問題,常以少數人利益替代或損害多數人利益,進而影響黨群干群關系和社會和諧穩定。
三、主體責任不夠明晰,導致“重使用、輕管理”的寬軟現象。
敢管嚴管干部隊伍是從嚴治黨的核心,也是衡量各級黨組織從嚴治黨責任落實情況的重要標準。當前,部分黨組織在干部選拔管理中存在重選拔、輕管理,重使用、輕監督現象,對黨員干部管理存在失之于寬,失之于軟的情況:如平時對單位“一把手”管理比較重視,而對于副職、中層干部的監管力度偏弱;
干部績效考核偏重結果,導致政績觀出現偏差,工作輕“平時”,重“評時”,滋長了“投機取巧、急功近利”等行為。由于沒有做到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導致為官不為、為官亂為、為官不正、為官不廉等問題的發生。
四、考核機制不夠完善,導致“重有形、輕有效”的形式傾向。
以改革創新精神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的黨建工作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題中之義。因此,如何考核黨建工作改革創新的成效,就成了全面落實從嚴治黨責任必須面對的問題。當前,黨建工作考核內容偏虛,有時甚至將有沒有成立領導小組、有沒有下發專題文件、有沒有開展相關活動等作為考核指標。考核是一種導向,直接決定著行動。于是,部分基層黨組織在工作推進時過份追求創特色,培精品,過分偏重外在形式的創新,忽視了內容與成效,出現“形式大于內容”的現象,導致文牘主義、形式主義的問題。
五、督查問責不夠有力,導致“重結果、輕過程”的管理問題。
督查問責是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抓手。各地圍繞從嚴治黨雖然建立健全了一系列黨內規章制度,但在制度執行過程中還存在重布置、輕落實,重結果、輕過程的現象,特別在指導、督查、通報、整改、問責等環節認真、頂真、較真不夠,導致制度執行過程中的偏差和問題得不到及時發現和糾正,“為官不為”與“為官不易”、二線干部作用難以發揮、黨內政治生活不夠正常等長期困擾基層黨建和干部管理工作的難題還沒有得到有效破解。
分析形成上述問題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對各級黨組織書記的思想教育不夠,部分黨組織書記沒有充分認識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意義,沒能確立“抓好黨建是最大政績”的觀念,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責任意識和務本能力不強,缺乏履行管黨“第一責任”的政治自覺。二是對基層黨組織的功能屬性定位不準,沒有做到政治功能與服務功能“兩手抓、兩手硬”,以致于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發揮不夠,黨組織的政治屬性呈弱化的傾向。三是部分黨組織在落實從嚴治黨責任過程中,沒有切實履行好選人用人管人上的主體責任,部分黨組織書記缺乏敢于擔當的使命意識和勇于負責的政治品格,對干部日常管理和監督,沒有做到全面嚴、全程嚴、持續嚴。四是黨建工作評價機制不夠完善,過程指導不夠到位,部分基層黨組織抓黨建工作缺乏嚴謹踏實的工作態度和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沒有做到善學善思、善始善終、善做善成,使從嚴治黨缺少了工作效果的支撐。五是對制度建黨的要求重視不夠、理解不透、落實不力,制度落實剛性不夠,過程督查標準不嚴,追查問責力度不大,黨內監督覆蓋不全,致使部分黨組織書記在抓黨建工作的過程中,缺乏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勁頭和持之以恒、久久為功的“釘釘子”精神。
聚焦責任落實方面存在的問題2
一、存在的問題
(一)在理想信念方面。政治理論學習抓得不牢,打造學習型班子還做得不夠,個別同志對理想信念的深層次思想理論問題還認識不清,面對新情況新問題新事物,缺乏正確的理性把握。也有個別同志自認為理想信念夠堅定了,就放松了一以貫之的理論武裝,不能很好地以實際行動讓黨員和群眾更加深切地感受到理想信念的強大力量。
(二)在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方面。有的同志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理解地不深不透,缺乏對其內涵和外延的準確把握,有時對于哪些是紀律、哪些是規矩還分辨不清,有時把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混同于一般紀律和規矩,存在僥幸心理,對其嚴肅性認識不足,對于紀在法前還理解不深。
(三)在作風建設方面。在辦公室聽匯報、調度工作的時間多,深入基層調研不夠;對民生尤其對困難群眾關心關注程度遠小于對經濟發展的關心關注,對解決基層一些歷史遺留問題和棘手問題傾注的力量還不夠;在解決群眾訴求方面,對信訪問題多是把功夫下在勸返和“滅火”上,缺乏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的措施和辦法,對一些重點信訪案件,還存在包而不辦、辦而不實的問題。
(四)在擔當作為方面。干部隊伍中依然存在著工作標準不高,滿足于差不多、一般化、過得去,缺乏精益求精的精神和“團體爭第一、單項創一流”的氣魄等問題。個別干部不敢擔當、不愿擔當、不會擔當,沒有一種迎著困難上、奔著問題去的拼勁和闖勁。有的同志在親力親為、一線工作方面還不到位,尤其是既當指揮員、又當戰斗員方面做得不夠好,有的工作在落實上還是存在著為了落不到實處而找理由的現象,還不同程度地存在執行力不強、攻堅克難的闖勁不足、一抓到底的韌勁不夠等問題。
(五)在組織生活方面。有的領導干部借口業務工作繁忙,對過雙重組織生活思想上還欠自覺、欠主動,致使行動上參加支部組織生活時常請假。有的基層組織制度掛在墻上、寫在紙上,執行的不夠到位,做不到常態化、持久化。有的黨組織班子成員之間、班子成員與干部間交心談話活動開展少,聽取黨員干部群眾意見和建議不夠充分,對干部職工的工作生活關心不夠。
(六)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方面。有的黨委(黨組)落實“主體責任”的主動性和自覺性還不強,有的領導干部對“一崗雙責”有關規定不甚了解,在抓落實方面存在缺位現象。存在“以文件落實責任”的問題,考核工作缺乏具體量化標準和指標體系,定性多定量少,不能全面準確反映責任制落實情況。對“一案三查”執行得不夠嚴格,責任追究還是偏輕偏軟,通過強化問責來推動“兩個責任”落實的作用發揮不好。
二、解決問題的辦法
(一)進一步強化政治理論武裝。打造學習型班子,把學習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作為首要政治任務,學精學透,融入到指導和推進工作中。認真領會和正確把握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切實增強“四個自信”。一如既往深入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毫不放松地加強黨性教育,教育引導全市廣大黨員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補足精神之鈣、把穩思想之舵。
(二)堅決做到對黨絕對忠誠。堅決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進一步樹牢“四個意識”,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始終做政治上的堅定者。始終把對黨忠誠牢記到腦海里、落實到工作上、體現到行動中,切實做到全心全意、言行一致、始終如一、無怨無悔,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經得起考驗。發揮好常委班子“關鍵少數”的表率作用,帶頭維護黨紀黨規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三)以擔當進取實干精神狠抓落實。從每位成員做起,以上率下,引導全市上下深入持久開展好爭先創優競賽活動,實現增比進位、事爭一流。
(四)全力維護群眾利益。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始終保持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從解決好群眾普遍關心的實際問題入手,深入實施好民生工程和惠民實事。落實直接聯系群眾制度,多到條件艱苦、情況復雜、矛盾突出的村、企業現場辦公,真心實意幫助群眾解決歷史遺留和實實在在的困難和問題,不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政績工程”,讓群眾享受到更多創新改革發展的成果。
(五)嚴守黨內生活制度。不折不扣貫徹執行《準則》《條例》,并納入考核內容,進一步規范黨內政治生活,強化黨內監督。帶頭落實好“三會一課”、民主生活會、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民主評議黨員、談心談話等制度,對基層加大培訓力度,嚴格實行對不合格黨員處置工作辦法,完善引進人才和發展機制。每年至少召開一次高質量的民主生活會。堅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各類議事制度,嚴格執行“三重一大”事項、工作碰頭會、決策前征求意見等制度,不斷提高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的水平。
(六)夯實管黨治黨責任。堅持深入學習黨章和廉潔自律準則、紀律處分條例等黨內法規,時時處處維護黨章、遵守黨規、執行黨紀,堅定共產黨人的基準和底線。緊緊抓住基層組織建設、干部作風建設、反腐倡廉建設等重點工作,把主體責任擔起來,把從嚴要求抓到位。每位班子成員認真抓好分管領域和部門的反腐倡廉工作。規范屬地管理和問責機制,進一步完善落實“兩個責任”實施意見,細化責任清單,簽訂目標責任書。強化責任追究,落實《問責條例》、省委“兩個責任”追究辦法,嚴格實行“一案雙查”,形成問責常態,以嚴格問責倒逼責任落實。繼續延伸監督觸角,以“三重一大”事項為重點,進一步完善立項監督機制。以縣級黨委設立巡察機構為契機,強化巡察監督。鍥而不舍狠剎“四風”,堅決防止反彈回潮,加大紀律審查力度,腳踏實地把“查處一個、震懾一片”的作用充分發揮出來。
聚焦責任落實方面存在的問題3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全面從嚴治黨,黨委要認真履行主體責任。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部隊各級黨委必須堅決擔起肩負的主體責任,以嚴實作風把全面從嚴治黨、全面從嚴治軍各項要求落到實處。
準確把握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內涵要義
黨委主體責任是什么?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指出,主要是加強領導,選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現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行為;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從源頭上防治腐敗;領導和支持執紀執法機關查處違紀違法問題;黨委主要負責同志要管好班子,帶好隊伍,管好自己,當好廉潔從政的表率。總書記突出強調,各級黨委對全面從嚴治黨負有全面領導責任,黨委書記是第一責任人。總書記指出,對那些不抓全面從嚴治黨、嚴重失職的黨委主要領導,該批評的要批評,該調整的要調整,該懲戒的要懲戒。這一系列重要指示,為各級黨委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提供了根本遵循。
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主體”,既包括各級黨委,也包括班子中的全體成員;“責任”既包括黨委領導班子的集體責任,也包括班子主要負責人的第一責任,還包括班子其他成員落實“一崗雙責”、對分管職責范圍的主要領導責任。準確理解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要把握好四個方面。
第一,主體責任是政治責任,必須胸懷全局、勇于擔當。黨章明確指出:“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各級黨委領導和推進全面從嚴治黨,首先是政治責任。當前,一些單位管黨治黨、正風肅紀方面存在問題,究其原因主要是把主體責任看偏了,有的認為全面從嚴治黨是紀委的事,沒有主抓主管;有的認為是黨委書記、副書記的事,履行“一崗雙責”不到位;有的認為是紀檢監察、巡視部門的事,沒有擔起本部門和自己應負的責任。各級黨委一定要從事關全面從嚴治黨成效,事關黨的執政地位鞏固,事關中國夢、強軍夢能否順利實現的高度,來認識主體責任的政治屬性,不斷強化管黨治黨的使命感責任感,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第二,主體責任是分內責任,必須主動作為、勇于開拓。《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和《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等多部黨內法規,對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進行了明確和規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還對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作了專門闡述細化。黨的十九大審議通過的黨章,把“強化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作為從嚴管黨治黨的主要措施。這些都凸顯了各級黨委在全面從嚴治黨中的主體地位。全面從嚴治黨,成敗系于責任、成效連于責任。各級黨委班子成員尤其是書記、副書記,必須強化有權必有責、有責必擔當的意識,始終把管黨治黨作為分內之事、應盡之責,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
第三,主體責任是全面責任,必須覆蓋全域、勇于任事。全面從嚴治黨,核心是加強黨的領導,基礎在全面,關鍵在嚴,要害在治。從當前情況看,在全面從嚴治黨上,有的抓問題處理多,抓教育管理少;有的抓具體事情多,抓建章立制少;有的抓眼前工作多,抓基礎性、長遠性工作少。各級黨委要樹牢主體責任的全域觀、全時觀、全員觀,全面推進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和制度建設,管住管好全體黨組織和全體黨員,確保人員、時間、內容、領域的全覆蓋。
第四,主體責任是終身責任,必須經受考驗、勇于負責。《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首次以黨內法規的形式,明確“實行終身問責”。有權就有責,失責必問責。不追責問責,再好的制度也會成為紙老虎、稻草人。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必須要有擔當作為和鐵面無私的問責。各級黨委要用好“問責”這個“緊箍咒”和“安全鎖”,確保各項決策和工作落實,經得起歷史和實踐的檢驗。
著力加強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體系建設
分析一些單位黨委和領導干部管黨治黨不力、正風肅紀責任落空、壓力傳導中間梗阻、履責盡責力量發散等情況,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在于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螺絲沒擰緊、責任鏈條不完整。強化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就要緊緊抓住責任體系建設這個基礎性工作,推動全面從嚴治黨由“寬松軟”走向“嚴緊硬”。
明確主體責任的內容體系。實踐中,部隊各級黨委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要抓好七個方面內容。一是組織領導責任,即統一領導本單位、本領域、本部門全面從嚴治黨特別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二是選人用人責任,即嚴格落實黨的干部政策,堅決防止和糾正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樹立鮮明用人導向。三是正風反腐責任,即聚焦“四風”問題,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項規定、軍委十項規定及有關措施細則的落實。四是規范權力責任,即構建決策科學、執行堅決、監督有力的權力運行體系,規范領導干部用權行為。五是支持保障責任,即研究部署黨的紀律檢查工作,協調解決突出矛盾和困難,領導和支持紀委依規依紀行使監督權。六是黨內監督責任,即認真履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明確的四個方面監督職責,突出對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和關鍵崗位領導干部加強督促檢查。七是示范表率責任,即黨委成員特別是書記、副書記要嚴格落實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加強黨內監督、廉潔從政、廉潔用權、廉潔修身、廉潔齊家等要求,充分發揮模范帶頭作用。
強化主體責任的支撐體系。明確責任清單、區分責任界面。區分黨委集體、黨委書記、黨委領導班子成員三個層次,明確各自應負的責任、應抓的工作、應落實的要求、應達到的標準,建立起責任清單明晰、責任界限明確、責任落實清楚、責任追究可依的責任體系。黨委領導班子要負起全面領導的集體責任,定期分析工作形勢,研究解決重點難點問題,推動工作有效落實;黨委書記是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政治生態負責,重要工作要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要親自過問,重要環節要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要親自督辦;班子成員要履行“一崗雙責”,定期研究、布置、檢查和報告履職盡責情況,加強對分管領域和人員的經常性監督管理。建立考評機制、加強督促檢查。聚焦黨委主體責任的七個方面內容,對照《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明確的六種失職失責情形,前移關口開列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清單,定期檢查督導、對賬銷賬。綜合運用班子考核、檢查講評、巡視巡察、指導民主生活會等時機,加強對各級黨委履行主體責任情況的監督檢查,將考評結果作為干部使用、獎優罰劣、評先選優的重要依據,推動考核講評和督促檢查具體化、常態化。當好紀委后盾、嚴肅追責問責。紀委是黨內監督專責機關,黨委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必須對紀委工作加強領導、大力支持。各級黨委尤其是黨委書記,要強化主體責任意識,堅決支持紀委開展監督執紀問責,尤其要注重問責倒逼。對執紀執法不嚴、“四風”問題屢禁不止、十九大后發生班子成員或者直接管理的多名黨員干部頂風違紀的,要實行黨委和紀委“雙問責”。
嚴字當頭確保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地落實
黨的十八大以來,全面從嚴治黨成效卓著,反腐敗斗爭壓倒性態勢已經形成并鞏固發展,但是,全面從嚴治黨“不是嚴過了,而是嚴得還不夠”,要堅持嚴字當頭、一嚴到底。這既是嚴肅的政治要求和行動號令,也是科學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各級黨委要深刻體悟習近平總書記的憂思關切,按照“六個從嚴”的要求,推動全面從嚴治黨走深走實,不斷向縱深發展。
抓思想從嚴。堅持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武裝頭腦,突出學好用好習近平強軍思想。從嚴從實抓好“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傳承紅色基因、擔當強軍重任”主題教育,以嚴的理念和舉措確保黨的科學理論入腦入心。加強黨性鍛煉,自覺以黨章為準繩,以黨紀為標尺,經常反躬自省,做到慎初慎獨慎微。加強警示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設,使鐵的紀律轉化為黨員干部的日常習慣和自覺遵循。
抓管黨從嚴。把全面從嚴治黨與部隊中心工作一起謀劃、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嚴肅黨內政治生活,進一步抓好黨章黨規黨紀的貫徹落實,認真落實“三會一課”、民主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談心談話等制度。依靠制度管黨治黨,從交黨費、過組織生活、匯報思想等具體工作抓起嚴起,領導干部過好雙重組織生活,用好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有力武器,進一步增強黨內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時代性、原則性、戰斗性。
抓執紀從嚴。狠抓“六項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的落實,以嚴格紀律確保部隊令行禁止,確保部隊維護核心、聽黨指揮。對巡視中發現的問題,要認賬領賬、舉一反三,高標準抓好整改,對發生問題的責任單位、責任人,該執行紀律的堅決執行紀律,不搞下不為例。要堅決把紀律挺在前面,用好“四種形態”,特別要在用好第一種形態上下更大功夫。要嚴格落實紀律處分有關規定,對執紀過程中發生的違紀問題,嚴肅追究領導責任和承辦人責任。
抓治吏從嚴。治黨首在治吏,治吏務必從嚴。要嚴抓干部選任,堅決貫徹軍隊好干部標準,嚴把政治關、品行關、作風關、廉潔關,真正讓忠誠干凈擔當、為民務實清廉的干部有為有位。嚴抓監督管理,綜合運用教育引導、制度約束、考核評價、監督檢查等手段,把從嚴監督貫穿于對領導干部管理監督的全過程。要積極搭建平臺,旗幟鮮明支持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同時對混日子、守攤子的要嚴肅批評,造成嚴重后果的嚴肅追責。要嚴抓軍以上機關,要求基層做到的機關要首先做到,真正在思想、作風、教育、組織、制度上全面嚴起來。
抓作風從嚴。嚴糾“四風”不止步,著力查隱形糾變異,突出糾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痼疾。聚力糾治“和平積弊”不放松,強化整風精神,根治“和平病”,清除“二八現象”。突出領導干部和領導機關,持續轉職能、轉作風、轉工作方式,嚴守紀律、樹好形象。持續查糾“微腐敗”不懈怠,確保清查治理不斷深化,不斷鞏固作風建設成果。
抓反腐從嚴。堅持懲治這一手決不松勁,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堅持重遏制、強高壓、長震懾,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始終保持高壓嚴治態勢。剛性落實規定要求,對問題線索指向明確的人和事,只要涉嫌觸犯黨紀國法,無論涉及到誰,無論涉及到什么事,都一查到底。對十八大后頂風違紀、不收斂不收手、政治問題和腐敗問題交織的,先查先辦、快查快辦、嚴查嚴辦。注重案后治理,通過查辦案件發現教育預防、制度機制、管理監督等方面的漏洞和不足,有針對性地查漏補缺、改進完善、治理糾正,更好地發揮治本功能。
聚焦責任落實方面存在的問題4
各位領導,大家下午好。“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是我黨在實踐中不斷提高從嚴管黨治黨的能力和水平的政治責任。按照培訓安排,很榮幸的能在這里和大家一起討論這一課題。不妥之處,敬請各位領導批評指正:
首先,我想和大家討論的第一個問題是:為什么要在基層黨員干部中強調自覺履行黨要管黨從嚴治黨這一政治責任。
要說明這個問題,我想和大家分享下我在鄉鎮基層工作時的一些想法。鄉鎮黨員干部工作的現狀給我最大的感受可以用三個詞語來概括,即繁重、孤獨感和責任。繁重,這個詞當然對大家來說都很好理解,鄉鎮基層的工作相對來說是比較繁重的,大到是項目建設、產業發展、黨的建設,小到民生服務、日常管理。任何一項都必須花費大量時間和心血,導致鄉鎮基層干部的工作和心理壓力普遍比較大;第二個詞就是孤獨感,這方面的主要意思就是親情的相對遠離,一般一周甚至于幾周才能見一面,這樣長此以往,心理或多或少都存在一定孤獨感。為什么要說這兩點呢?因為繁重的工作和長久的孤獨感的后果就是情緒上需要得到釋放,當有人來拉你去玩兩把或者去樂一樂的時候很容易受影響,導致在遵守中央省市縣各項規定和黨風廉政上出現偏差。我要討論的第三個詞就是責任。基層干部一般都肩負著改善一方群眾生活質量的責任,也就是我們俗話說的包村或者“責任田”。同時,與責任相伴的就是權力,比如在低保發放,扶貧救濟等方面,或者拿我自身工作來說,執法、檢驗檢測和行政許可上或多或少都有權力,那么如何用好這些權力,如何抵制外界誘惑呢,我黨指出了方向,就是要牢牢抓住“黨要管黨,從嚴治黨”這一政治抓手。
那么第二個問題來了,我們基層黨員干部如何履行“黨要管黨,從嚴治黨”這一政治責任呢?
我覺得要做到這一點,首先要落實在“黨要管黨”上,基層黨組織要肩負起抓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責任,就是我們俗話說的“外因”要起作用。
首先,要發揮基層黨組織的主體責任。“主體”之意,就是指責任所系、使命所在;主體責任就是要求黨委切實加強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領導,黨委書記要當好第一責任人。較之此前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中明確的“全面領導責任”,“主體責任”的內涵有了重大深化和發展。主體責任更加明確了各級黨委是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者、執行者、推動者,也就是說,黨委對黨風廉政建設不僅要進行強有力的領導,而且要親自抓執行和推動工作的落實。黨要管黨,才能管好黨;從嚴治黨,才能治好黨。
其次,把建設高素質的干部隊伍作為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著力點。黨要管黨,首先是管好干部;從嚴治黨,關鍵是從嚴治吏。近年來,縣上在強化干部教育培訓、創新干部選拔任用機制、改善基層干部生活條件、調動干部工作積極性等方面進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對于鄉鎮基層來說,就是繼續堅持抓班子、帶隊伍,充分發揮領導班子引領示范作用,深入基層接地氣、察實情、理思路、解難題、辦實事。通過科學考評,規范日常管理,切實調動干部工作的積極性。
第三,把堅定理想信念作為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制高點。“理想信念就是共產黨人精神上的‘鈣’,沒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堅定,精神上就會‘缺鈣’,就會得‘軟骨病’。現實生活中,一些黨員、干部出這樣那樣的問題,說到底是信仰迷茫、精神迷失”。堅持黨要管黨,必須把思想政治建設放在首位,嚴守共產黨人理想信念這個陣地。
第四,把抓作風作為重要切入點。進一步嚴明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著力克服組織渙散、紀律松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問題。抓作風既要著力解決當前突出問題,又要注重建立長效機制,下功夫、用狠勁,持續努力、久久為功。把中央要求、群眾期盼、實際需要、新鮮經驗結合起來,努力形成系統完備的制度體系,以剛性的制度規定和嚴格的制度執行,確保改進作風規范化、常態化、長效化,努力構建“為民、務實、清廉”的機關。
第五,把規范用權作為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根本點。“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就是要把依法行政作為工作的“邊界線”,堅持用制度管人、管權、管事,不斷建立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同時,要將制度執行理念貫穿始終,以強有力的制度執行保障來推動工作,使各種權力在陽光下運作。同時,要嚴格落實督導檢查、廉政談話、效能問責等制度,把從嚴管理的要求貫穿于干部日常管理的全過程,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風氣。
第二方面,就是我們基層黨員黨員自身要把著力點放在自覺上,堅持從嚴要求,也就是俗話說的內因要起作用。
堅持從嚴要求,就必須堅定理想信念。思想的滑坡和信念的動搖,必將導致精神的崩塌,事業的荒廢,行為的越軌。作為基層黨員干部,要能耐得住寂寞,能把握住自己,堅守共產黨人精神追求,常懷愛民之心,常懷責任之心,常懷淡泊之心,常懷律己之心,常懷敬畏之心。把黨性修養、道德修養和紀律教育、紀律約束結合起來,嚴以修身、嚴以用權、嚴以律己。在各種考驗、誘惑面前,始終保持堅強的黨性修養,自覺從善,遵守法制。
堅持從嚴治黨,就必須提升能力素質。要帶頭解放思想,不斷提升謀發展的能力,把上級的要求與地方實際緊密結合起來,根據實際情況完善發展思路,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要帶頭擔當履責,不斷提升化解難題的能力,敢于直面矛盾和困難,決不能上推矛盾、下推責任、后推“包袱”。要堅持在學中干,在干中學,堅持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結合崇信提速發展、群眾脫貧致富的現實,想群眾之所想,急群眾之所急,在實踐中經受考驗,在實踐中增長才干,在實踐中提升能力。
堅持從嚴治黨,就必須改進工作作風。良好的作風是做好各項工作的重要保證。不斷加強作風建設,就是真正把思想集中在想干事上,把本領體現在會干事上,把目標鎖定在干成事上,做到謀事要實、創業要實、做人要實。要始終保持清醒頭腦,切實增強憂患意識,把精力用在謀發展、攻項目、抓落實上,履行好各自職責,才能肩負“黨要管黨,從嚴治黨”這一政治責任,不負歷史重托。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