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一個人作文4篇
【必備】記一個人作文4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經常接觸到作文吧,作文是經過人的思想考慮和語言組織,通過文字來表達一個主題意義的記敘方法。那么你有了解過作文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記一個人作文4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記一個人作文 篇1
在我的記憶深處,埋藏著一個人,她總是在我的生活上,學習上,無微不至的關心我,愛護我,不厭其煩的提醒我。從這些聽的不愛聽的話語中,我也知道了他給了我無窮無盡的愛。
許多事情我已經淡忘了,可我印象清楚的是那一次。
那年是我的本命年,那天我們全家都很開心,尤其是我,因為那樣就可以收到許多親朋好友的禮物,奶奶忙的東跑西跑,爸爸忙著招待客人,我在試新買的裙子。忽然,媽媽接到一個電話,是叫她開會的,媽媽說
她馬上回來。可媽媽“失約”了,我收到了許多人的禮物,可惟獨沒有媽媽的,我十分傷心。凌晨六點鐘,我聞到了廚房里有一陣香味,躡手躡腳的走到廚房,當媽媽聽到我的腳步聲轉過身來時,我看到了媽媽那雙眼圈發黑的眼睛時,我知道她又一夜沒睡,這時我的眼圈紅了我好像對你說一聲“謝謝”啊!我只感覺到我的眼里有淚水,媽媽的心里有祝福。作文
媽媽,謝謝你,我一定不會辜負你的期望。今天,我已經長大了,可你還是把我當做孩子,我不會怪你。因為我知道,這是你對我的愛。
記一個人作文 篇2
俗話說,家家有本難念的經,我們班也不例外,可我們班的經可不是一般的難念啊。就用“小有名氣”的“好吃王”韋鐵鴻的事來說吧。韋鐵鴻那白白的臉像被人捏成一團、還沒舒展開來的叉燒包,他還“擁有”被贅肉們拖著難以長高的矮個子,熊爪一般的肉手……總之一句話:如車輪胎套在身上的一身肥肉。對了,如果你走在他身后,還會不經意地發現他那用褲子都遮擋不住的半個屁股。韋鐵鴻看起來是一副卡哇伊呆萌相,但他做的囧事可是讓人大跌眼鏡呀!
說他好吃,可是有證據的。比如中午在飯堂排隊領飯的時候,韋鐵鴻死死地盯著排在前面的同學,似乎想用目光一個個將他們“殺死”,好讓自己快點領到飯。領到飯后,韋鐵鴻馬上跑去搶一個碗來裝湯,而且一裝就得裝得滿滿的,然后站在那,趕快喝掉一大口,再裝滿,生怕自己吃一丁點虧。吃飯時,韋鐵鴻的兩嘴唇在不停地上下張合,不時發出“吧唧吧唧”的聲音,特惡心!光坐在他旁邊聽那聲音,我的胃就已經受不了他,正在翻江倒海中了,更何況坐在他對面一抬頭就看到最不愿看到他那狂吃樣的“老鷹”小姐了,我甚至可以從“老鷹”小姐眼中看到想把韋鐵鴻燒成渣渣的團團烈火。
韋鐵鴻終于吃完飯了,我和“老鷹”小姐本以為可以解脫了。誰知,他雙眼還看著盤子上的一些小米粒與菜汁不放,非要做到所謂的“光盤行動”——用那滿是舌苔的厚舌頭把整個盤子、包括死角反復舔了幾次才戀戀不舍地拖著緩緩的腳步,挺著圓圓的“啤酒肚”倒了骨頭果皮并擺放好用餐工具。回到座位后,韋鐵鴻在那安靜地看書。說看書,那真太抬舉他了,他充其量就是手里拿著本書無聊地翻著,眼睛卻在盯著別人盤子里的飯菜,恨不得把自己變成長頸鹿,將頭直接伸到別人的飯盤里把飯吃個精光。我瞪大眼睛,張大嘴巴深吸了一口冷氣,心想:這熊孩子,還想吃!咋那么能吃呢?小時候每天喝幾升的奶呀?排隊出飯堂進宿舍時,韋鐵鴻還要走在最后,鼻子張得比豬鼻孔還大,拼命嗅著飯堂里的菜味,好像回味無窮,要不是后面的人催他快走,韋鐵鴻恐怕還會賴在這一輩子不回家呢!
你說,像這樣一個人在我們班,這經怎么可能好念呢?
記一個人作文 篇3
我班里有一個人,她是個讓我銘記的人。她的名字叫袁子涵。她的臉圓圓的,像塊熱乎乎的年糕。她的眼睛也是圓圓的,像兩顆滾動的'黑珍珠。老師一叫她,瘦小的她就風一般地跳過去了。她的好學讓我銘記,也讓我學會了多請教他人。袁子涵很好學,一碰到什么不會的都會去請教別人。有一次,她碰到了一道難題,想來想去都不會。她立即捧著這道難題去請教同學。“哎,小A,你能告訴我這道題怎么理解嗎?”同學不會她就去問老師。別人告訴她如何理解,她就會認認真真地聽,不理解的還會再問。看她那專注的眼神就知道她有多用心了。
因為她好學,所以成了班里的“學霸”。她的堅持讓我銘記,也讓我學會了做事有頭有尾。袁子涵和我一樣,也學過畫畫。我經常是畫一半就不畫了,畫另外一幅。袁子涵可就不同啦!無論什么畫她都會從頭畫到尾。我曾經問過她:“你的這一筆畫歪了,你為什么不重新畫一幅呢?”我記得她是這樣回答我的:“做事要有頭有尾,不能半途而廢。倘若人人都因一點小失敗而放棄的話,世上就不會有偉大的成就了。”這句話我總是銘記在心,從此做事都不再半途而廢了。
呀!袁子涵如此好學,如此專注,她讓我銘記。
記一個人作文 篇4
他瞇著一雙小小的眼睛,只剩下清明的黑瞳透過眼瞼,映射出眼前事物的模樣。臉上總是掛著看起來有些別扭的笑容,令人忍俊不禁。略有點大眾化的臉龐上時刻洋溢著一股青春的活力,卻又看起來有些普通。身材倒是挺拔,可他稍有駝背,就像七八十歲的老爺爺老太太一樣,甚至是猶有過之。
他是我小學同學,為人開朗樂觀,對待熟人就熱情洋溢,而對待陌生人就顯得有些冷漠,雖笑著,卻仍有一種遠離感。不過漸漸地,隨著時間的推移,以及交流的頻繁,他就會與別人親近。我小學時就是這樣跟他認識的。
他有些怪,不過只是在某些方面。
他尤其喜歡看書,特別是一些晦澀難懂的書。比如說英國物理學家史蒂芬·霍金所著的《時間簡史》,德國物理學家愛因斯坦的《相對論》等等,諸如此類。當時他把這些書帶到小學里去,我就問他:你看得懂這些書嗎?《時間簡史》、《相對論》,都是厚厚的一本艱澀的學術巨著,其中所含的詞匯更有許多是我們聽都沒聽過的。他不以為然,淡淡道:無所謂,看過幾遍就夠了。看這些書,是要到大學才有所接觸的書籍。現在我是要囫圇吞棗,不求甚解。
現在到了初中,我又發現了一點:他對筆情有獨鐘。這不,才剛入學沒幾周,他就有了不止一支新筆,其中最貴的那支,也是最引人注目的。那支筆以粉色漆遍全身(其實我也不知道他一個男生為什么要買這種粉色的筆),筆身繪了幾個卡通人物。這支筆還可以隨意調轉筆芯的顏色,原理就是它異常粗壯的筆殼內裝有五種不同顏色的筆芯,拉下筆身末端的小橫鈕,這橫鈕所連接的筆芯就會從筆尖探出去。
當時我看到他拿著這支筆玩得不亦樂乎,于是就忍不住調侃道:你這支筆什么來頭?你這么喜歡它?上課下課都捏著它,你不會是愛上它了吧?他淡定地翻了個白眼,然后說:亂說什么呢。這是我舅舅給我買的筆,很好用。而且,你看,這支筆也挺好看的。
他亦是熱情的。一次,我和幾名小學同學受邀到他家做客。他家很漂亮,就像剛翻了新一樣干凈。我們一進入他房間,就發現了他床邊擺放的一支玩具槍。愣了愣,轉念一想,也就釋然了,畢竟都還只是男孩子,天生就對槍這類東西感興趣。他見我們都盯著那把槍看,于是把它取下來,遞到我們手里,示意讓我們拿去玩。過了一會兒,他又仿佛是想起了什么,急忙從旁邊衣櫥底層翻出一個裝滿了子彈的圓筒。
中午,他的媽媽叫我們下來吃飯。我們端坐在餐桌前,面面相覷,也不知道做什么。可能是他看出了什么端倪吧。只見他為我們每一個人都細心地端上飯碗,遞上去一雙筷子,最后他才捧著自己那份,入座就餐。
總而言之,他就是這樣一個怪人,卻對所有熟悉的人都能夠熱心。他就是周敬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