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第七十二章》原文及翻譯|注釋|賞析
【 原文】
民不畏威,則大威至①。
無狎其所居②,無厭其所生③。夫唯不厭,是以不厭④。
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見⑤;自愛不自貴。故去彼取此⑥。
〔注釋〕 ①民:人民。馬敘倫說:“此民字當作人”(《老子校詁》)。威:第一個“威”字作“專制”、“威壓”講;第二個“威”字作“禍亂”講。 ②狎:帛書甲本作“閘”,河上公本作“狹”。奚侗說:“即《說文》‘陜’字,‘隘’也,‘隘’有‘迫’誼。此言治天下者,無陜迫人民之居處,使不得安舒。”高亨說:“按狎借為閘。《說文》:‘閘,開閉門也。’此是用做動詞,即用閘門封閉。無狎其所居,不要封閉人民的住處,使他們自由活動。”馬敘倫說:“狎,狹聲同談類,故得相通。押狹二字并借為‘柙’。《說文》曰:‘柙,檻也。’或借為‘匣’,《說文》曰:‘匣,匱也。’柙、匣,均有閉距之義。”故狎、閘、狹均有逼迫、封閉的意思。 ③厭:《說文》:“厭,笮也。笮,迫也。”厭即壓迫之義,引申為阻塞。 ④夫唯不厭,是以不厭:高亨說:“上‘厭’字即上文‘無厭其所生’之厭。下‘厭’字乃六十六章‘天下樂推而不厭’之厭。言夫唯君不厭迫其民,是以民不厭惡其君也。”(《老子正詁》) ⑤見:讀為“現(xiàn)”,作“表現(xiàn)”講。 ⑥彼:指自見、自貴。此:指自知、自愛。
〔賞析〕 本章是老子的政治觀。老子指出,如社會恐怖、暴政逼壓到民眾忍無可忍,產(chǎn)生橫豎都是死的思想的時候,民眾也就會“不畏威”、“不畏死”,鋌而走險起來反抗,這時社會也就到了無法繼續(xù)統(tǒng)治下去的地步。鑒于此,老子認為任何社會統(tǒng)治都沒有必要將民逼上絕路,“狎其所居”,“厭其所生”。進而老子指出,統(tǒng)治者就要具備這種認識,要有一定的愛民措施;而表面上的愛民,實質(zhì)上反映出的是統(tǒng)治者的自愛。
簡言之,本章之旨是“狎其所居”、“厭其所生”的被統(tǒng)治者向統(tǒng)治者講一種“官逼民反”的道理,即“民不畏威,則大威至”;而統(tǒng)治者則可從“官逼民反”的道理中引出一種不使民反的手段,即“無狎其所居,無厭其所生”,“唯不厭,是以不厭”。
對于統(tǒng)治者被告知“官逼民反”的道理這點,奚侗解釋道:“此云威即謂可畏之事,如刑罰兵戎之屬,民不畏其所可畏,其故由于不能安居樂業(yè),而禍亂自茲起。”(《老子集解》)
反過來,統(tǒng)治者要維護統(tǒng)治,不使社會禍亂滋起,就得知道“官逼民反”的道理,就不能逼迫得民眾不能安居樂業(yè),就不能壓榨得民眾無法生存。要知道“室無空虛則婦姑勃谿”(爭吵)(《莊子·外物》),那么被逼迫得走投無路的民眾又怎會不起來反抗、尋找生路?
總之,只有使民余裕所居、熙融所生,這社會才會得以持續(xù),得以發(fā)展,否則就會禍亂四起。
【作者簡介】
老子,姓李名耳,字聃,一字伯陽,或曰謚伯陽,楚國苦縣(今河南鹿邑)人,春秋末期人,生卒年不詳,大約出生于公元前571年春秋晚期。中國古代思想家、哲學(xué)家、文學(xué)家和史學(xué)家,道家學(xué)派創(chuàng)始人和主要代表人物。
老子是世界文化名人,世界百位歷史名人之一,與莊子并稱老莊。在道教中,老子被尊為道教始祖,稱“太上老君”。在唐朝,老子被追認為李姓始祖。
老子思想對中國哲學(xué)發(fā)展具有深刻影響,其思想核心是樸素的辯證法。在政治上,老子主張無為而治、不言之教。在權(quán)術(shù)上,老子講究物極必反之理。在修身方面,老子是道家性命雙修的始祖,講究虛心實腹、不與人爭的修持。老子傳世作品《道德經(jīng)》(又稱《老子》),是全球文字出版發(fā)行量最大的著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