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離開我,就是旅行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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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的意義,很久以前的歌,在很久以前的一個場景滲透進我的耳朵,然后久久不能釋懷。有些感受只能獨自體味。比如聽一首歌,看一部電影,每個人都會有不同的感覺。作為觀眾的同時,也在演繹另一個故事,我們在演員和觀眾之間沒有接口的交替。然后聽到自己靈魂的聲音。
這樣的一次生命旅行從某個夢境中開始,若隱若現在嘴角的傷口處,帶有一種神秘的不知所措,破碎的疼痛感,撕咬住灼熱的狂熱,抑制了悲傷。有一個準確的時間,比如辰會在早上6點起床為我準備早餐,然后去上班。然后我在12點的時候把早餐按他的意愿吃完。什么樣的生活都該是有規律可尋的。
而我也習慣了這樣一種時間的鎖定。依賴一種生活方式,戀物也戀人。就像辰說的,安玖拉你是一只貓。貓是可愛的動物,至少我這么認為,除了有點懶散。而我確實也是很懶散的人,可以一天十幾個小時睡覺,其他時間全部用來看言情小說。這種生活方式辰不反對,我也就不想改變。我只想乖乖的當一只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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繾綣一種情緒在周圍,塞上耳機阻隔紊亂的嘈雜,在不知名的午后喝一杯紅茶,路過一處風景,紀念一群人。這是辰日記本里的句子,他用流暢的筆觸撰寫旅途,每次都是短短的幾句,卻可以把每一個去過的地方深深牢記。他所素描的場景,讓我聯想到桂綸鎂的《最遙遠的距離》,這是一部很有感覺的片子,站在人性的端口感知自然的距離,曖昧的恍如隔世,它所詮釋的那種距離,不是那些庸俗的情愛,而是張弛在自然的深邃。辰不停的旅行,不停的行走,而我也在不停的追逐。
第二天醒來的時候,辰已經消失了,房子很空,空的我害怕。這是他喜歡的方式,在沒有預兆的時候前往一個地點旅行,帶著他的單反相機拍沿途的風景,然后遙寄給我幾張明信片。因為他說比起漂亮的照片分享才是更有意義的。而我每次收到他的照片時候都會有一種靈感,想表達些什么,于是開始給一家雜志寫文章,大多是一些旅行的記錄,看起來就像自己親身經歷的一樣。
生存代表著一種信仰,沒有信仰以后生存就是徒勞,就像乞丐覓食一樣的毫無尊嚴,而我是絕對不甘心被男人圈養的,于是我開始自己工作,工作的內容就是給雜志給稿子。這樣的工作讓我感覺舒適卻不是我真正喜歡的,長時間對著電腦碼字會讓我感覺眼睛瑟瑟的疼,然后就會對那些密密麻麻的方框字體厭惡起來,手指在鍵盤上飛躍的越快,我就感覺越寂寞。這種潛藏的傷感埋藏在那些裝逼的句子后面,見證我的痛苦。
辰對于我的工作是反對的,我卻堅持。我不花他一分錢,一拿到稿費就一次性花完,盡管很多時候只是買了一條棉布裙子。辰一直說我是安靜的女子,因為我喜歡穿白色的棉布裙,或者就是粗的麻布,看起來很健康。但是夜晚的時候,我就會穿很性感的短裙,化很濃的妝,戴深藍色的美瞳,看起來像一只幽怨的精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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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說夏天是他喜歡的季節,因為夏天的陽光會照的眼睛睜不開,就是這樣一種迷離的情感下,最容易看清事物。我開始相信這樣一種觀點,試著在午后烈日高照時從空調間走出去,眼睛直直的看太陽然后發現眼睛周圍多了一片黑暗。刺傷的眼睛在哭訴中難受,其實和我對著電腦屏幕碼字的感覺差不多。然后我看看天上的白云,再看看高樓,再看看鏡子中的自己,實在沒有感覺到有什么異樣。
實在是對攝影沒有什么天分,也并不想在這方面有什么造詣,于是從來沒有認真的研究過他的相機。我的興趣只在可愛的小玩具還有那些催人淚下的言情小說。
小說一般的情節起伏在周圍狂熱的心跳,暗沉下來的錯覺流離失所在角落,已經記不得是什么時候愛上一個人,什么時候不愛一個人。辰在我大學那年遇見,像許多大學情侶一樣在外面租一個房子,享受只有兩個人的小時光。只是時光沖刷了季節,生命逐漸在斑駁的樹影開外路過,或者我們只不過是性伴侶。四年以后我們畢業,卻是習慣了這樣的方式,于是繼續租著房子一起生活。他在大學時考了研,現在一邊學習一邊打工,我靠寫稿子養活自己。
后來的那些日子里我們在一起似乎已經沒有了話題,在一起的時候最多的就是做 愛。我想是他累了,畢竟他現在學習工作很忙,需要發泄,我也就迎合他的想法,因為除了做 愛我不知道怎么給他更多的關心。辰唯一堅持的就是每個月一次的旅行,這是他唯一沒有準確時間概念的活動,總是疏離我的視線,在某天早上睜開眼睛時不見他的身影,我就知道他去旅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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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臟的起伏帶來的躁動,在我開始寫一部小說時給我的情緒帶來沖擊。沒有什么喧囂是安逸的,所以我在這個城市習慣喧囂以后變得淡定,隨時間的波動決定怎么生活。比如我會在早上吃一個雞蛋,僅僅是為了抵擋那難受的胃痛。
然后我寫小說的時候開始很害怕,劇情很傷感,用許多煽情的筆畫描寫,讓人物在悲傷的場景里歡笑,就像一個劊子手。習慣于這樣沉默的方式,再用歡快的調子拉出一出悲劇。失眠于過去,蘇醒在未來,這是一條散發光芒的路,有許多人在上面走過,用細碎的步子,即便是陌生的場景也隨心所欲。我就是沉浸在這里的一個角色,不是主人公,只是一個配角。
辰已經離開了有一個星期,超出了本來預期的一個時間,并且沒有一張明信片寄回來,更加沒有一通電話。終于在他離開一個月的時候,房東太太過來問我討房租,我一下子付了一年的房租,然后收拾東西滾出了那個地方。沒有帶走辰的東西,只拿了我的幾件衣服,以及我的一個枕頭。
我開始處于一個半死不活的狀態,然后我放棄了寫了一半的小說。把幾十萬字的小說一鍵Delete,突然覺得一起都是幻覺一樣。沒有心疼。
翻出他以前寄給我的明信片,每一張上面都有一句他的心情,都是一時的感覺。我是唯一可以分享的人。然后我看到西藏的那一張上面寫了一句話:安玖拉,我買了一串佛珠,開過光的,很靈。這樣一句話是沒有什么特別的,只是我突然想起來他那次帶回來的佛珠本來說是要送給我的,后來我嫌那佛珠太俗氣就一直沒有帶過。現在我努力回去那個小房子里翻出那串佛珠,果然那東西安然的躺在一個小盒子里面。我戴上佛珠,啟程一段旅行。
我知道辰是追逐信仰的人,總會有一個地方讓他留戀,我前去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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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聽到旅行的意義就是在前往西藏的火車上。把手機調到了廣播,按了一個音樂頻道就開始睡覺。迷迷糊糊中聽到一個干凈的聲音,淺淺的哼著咿咿呀呀,然后我聽到DJ說那首歌叫旅行的意義。
你看過了許多美景/你看過了許多美女/你迷失在地圖上每一道短暫的光陰
你品??了夜的巴黎/你踏過下雪的北京/你熟記書本里每一句你最愛的真理
你累計了許多飛行/你用心挑戰紀念品/你?L集了地圖上每一次的風和日麗
你擁抱熱情的島嶼/你埋葬記憶的土耳其/你流連電影里美麗的不真實的場景
卻說不出你愛我的原因/卻說不出你欣賞我哪一種表情/卻說不出在什么場合我曾讓你動心/說不出離開的原因
我終于開始相信我是只貓,也許是前生,也許是來世。而這一生我的貓性在追求一個男人。
火車不安的鳴叫起來,聲線洪亮,然后我從幻覺中驚醒。窗子外面是婆娑的樹的影子,一棵接著一棵的筆直的站著,不得不承認這些年國家的綠化做的還算不賴,只是那種自然的味道沒有了,這些樹像是冷血的士兵,沒有一絲感情。情緒始終不能被調動,就像我始終都是安靜的女子,即便我不知道辰為何離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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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上西藏草原的時候,我的頭有點暈,我想我不適宜這里的壞境,但是同行的阿姨告訴我這是正常的現象。這個地方除了天藍一點以外我沒有看出有什么特別,戴上手上的佛珠真的好像有靈氣一般散發著不同于往日的光亮,也許是只是太陽的光線好了。
循著辰的步伐,我來到他當初求佛珠的寺廟。然后我被一位大師味道的僧人叫住。
他給了我一封信。
我親愛的安玖拉,我是辰。真的很懷念我們在一起的時光,雖然我一直覺得你和我在一起并不是出于真心的愛情,但是我確實從大學開始就一直喜歡你。畢業的那年在一次體檢中我得知得了病,活不過1年,起初我很害怕,因為我再也無法承諾我們的未來了,后來我決定完成我的夢想,于是我每個月都去一個地方,我實在不想放棄攝影。可是我真的沒有勇氣離開你,所以選擇了這樣一種方式,我知道你會找到我的。而我,就將我的靈魂付諸在此安眠。再見。
那位大師最后交給我一架相機,那是他用過的。
很短的信,我卻似乎懂了一切。聽說辰的骨灰已經灑在了這片土地上。我想他一定睡的很香。然后我躺在了柔軟的草地上,舉起相機拍了一張太陽,技術很差勁,焦距怎么看都不對,甚至太陽感覺是模糊的。我卻很喜歡這張照片,一直收藏在皮雜子里,悲傷時就拿出來看一眼,我想辰忘了告訴我,看太陽可以治愈傷口。
就此,我懂得了辰旅行的意義,原來就是離開我。我想我會重新寫一部小說,我和辰是主人公,題目叫旅行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