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與偏見讀后感-傲慢與偏見讀后感1000字
在我讀大學的時候就有機會看《傲慢與偏見》,但說句心里話,當時我并不認為這本書有多好,甚至只看了個開頭就放到了一邊,心想:語言如此貧乏,故事又無激動人心之處,怎么會成為世界名著呢?
這次我是在偶然間弄到這本書,由于書的主人極力推薦,我滿腹狐疑,才決定看完之后再對此書下一個自己的定論。在這種想法推動下,我花了一些睡覺時間將它看完,于是對它的看法大為改觀。不過,我這里所謂的改觀,并非指完完全全、徹徹底底地改變了原先的看法。我所謂的改觀,是指現在才發(fā)現它并非毫無優(yōu)點。
先說說我發(fā)現的優(yōu)點吧。從風格上看,它有與眾不同之處,這是毫無疑問的,大多數書都是從男性的角度看世界,即使是《簡·愛》和《呼嘯山莊》,也基本上從男性的角度來寫,而《傲慢與偏見》則明顯地充滿了女性思想色彩,包括世界觀及生活方式。這一點在寫作內容上得到最好體現:假如是男作家,寫出的作品大多具有驚險色彩(只是強弱一些的問題),而本書中,最激動人心的一段也不過是威克姆與伊麗莎白之妹私奔(而且結局并不悲慘),作者能想到的最惡劣的行徑,也只是一些人與人之間的簡單欺騙;貫穿全文的一件事就是母親如何嫁女兒。這一系列的事實,都表現了這本書的女性化,而這類書在那個時代當然極少,所以我認為這是本書極大的成功之處。
一部好的小說應當可以反映一個時代的風貌,就這一點而言,此書也表現得相當成功。讀了這本書,頭腦中不難形成當時歐洲女性社會的狀況——所有女子都以嫁出去作為一種榮譽,而不管嫁給誰,婚娶成了婦女唯一的人生目標,真正的感情既少見,又難以被理解,作者深刻揭露與批判的正是這些。WwW.330011.cOm
談到缺點,我想與其他書作比較:就運用語言的能力而言,它不及《基督山伯爵》;就故事的曲折豐富性而言,它不及《亂世佳人》;就表現社會現實的高度而言,它不及《鋼鐵是怎樣煉成的》;就人物心理描寫而言,它不及《呼嘯山莊》。雖然這些缺陷很大程度上是由它要描寫的社會現實決定的,但一本名著出現這么多的漏洞,畢竟是太過分了。
讀完這本書,我極想將它與《亂世佳人》進行完全深入的對比。這兩本書在故事內容,情節(jié)發(fā)展上太相似了,就連人物選取也如出一轍:達西對應瑞德,伊麗莎白對應斯佳麗,賓利對應維希禮,簡對應媚蘭。前兩者間關系都由感情封凍到暖化,再到熱烈;后兩者的感情則始終如一。唯一不同之處是,前者以和平為背景,后者以戰(zhàn)爭為背景。所以我將《傲慢與偏見》稱為和平版《亂世佳人》,試想,讓賓利處在亂世,他必然會與維希禮一樣落魄。相反,維希禮在開始時也是十分體面的紳士。
但在感情的激烈斗爭與轉化上,《傲慢與偏見》完全無法與《亂世佳人》對比,《亂世佳人》以戰(zhàn)爭為背景,那么感情沖突自然容易表現,尤其是戰(zhàn)爭的宏大場面(例如亞特蘭大潰退,北軍圍城),這一幕幕都是如此激動人心,以至于讀者難以釋卷。這些對《傲慢與偏見》來說是無法達到的藝術效果。對整場戰(zhàn)爭及戰(zhàn)后的社會問題,《亂世佳人》也都表現得很成功,于是這本書的境界也就由兒女私情升華為對國家、對社會的深刻思索,這些也是《傲慢與偏見》的匱乏的東西。
從整本書的藝術性來看,《傲慢與偏見》的確不及《亂世佳人》。但這在深刻思索后的確不難發(fā)現,也不難理解。奧斯丁作為女作家,并無太多人贊同,這當然造成了女作家在許多寫作才能上不及男作家。盡管我可以原諒這些不足,但相對于同樣的女作家夏洛蒂與艾米莉,奧斯丁也顯然有這些方面不足。所以至今我還堅信,《傲慢與偏見》的確有許多過人之處,但毛姆將它列為世界十大著名小說之一就未免言過其實了。
《傲慢與偏見》讀后感范文
伊麗沙白的愛情觀是值的人們去信仰的,讀完《傲慢與偏見》她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影象。她用文字培養(yǎng)的氣質和內涵,她在那個現實的家庭中脫俗的想法,都值得我學習。
但是今天,我主要寫的不是伊麗沙白和達西的浪漫愛情。我要寫得是最平凡,最不起眼的夏落克特·盧卡斯的故事。
記得夏洛克和伊麗沙白在一次對簡和賓利這件事的談話中說:“我真心誠意希望簡能成功,我認為即使她明天就跟他結婚,她也必定能獲得幸福,著幸福不亞于她花上一年的時間研究賓里先生方方面面的性格,然后再跟他結婚所能獲得的幸福。他們總是弄到后來差異越來越來明顯,彼此煙卷。你既然決心和這個人過一輩子,那你最好盡量少了解讀放的缺點。’
夏洛克是個小角色,她的媽媽盧卡斯太太和貝內特太太一樣是個市井小民,想要把自己的女兒嫁入豪門從此擺脫貧困,所以無論她如何改變,如何像伊麗沙白一樣去讀很多的書,也蛻不掉與生具來的市繪之氣。畢竟她沒有一位像貝內特先生一樣的父親。
她神速的和柯林斯先生訂婚了,伊麗沙白很驚奇,為什么會這樣?她突然在那一瞬間覺得自己并不了解她的好朋友夏洛克。就像在哪次談話中,夏洛克對愛情的看法是物質,是生活的保障,不管對方性格怎樣,只要能擺脫困難和貧窮。
心理學家畢淑敏說過一句話:‘很多女人都試圖用婚姻讓自己重生。”
對。夏洛克沒錯。她或許覺得自己受夠了這么多年的貧窮,她想要一次重生。就算沒有愛情,她毅然選擇了和柯林斯訂婚,這樣她擁有了房子,土地,金錢。不僅給母親減輕了負擔,還讓自己蛻變了一次。而柯林斯呢,他只是一個最最最平凡的生活在這個世界上的小角色,他以為擁有房子,金錢,土地就可以獲得愛情。當他來到班內特家的時候,最開始他想要向簡求婚,但是班內特太太說簡已經有對象了,讓他跟伊里沙白求婚,在吃飯的時候柯林斯帶著一顆沒有愛意并庸俗的心向這位高尚的女子求婚,被拒絕之后,他貌似有一些失落并不是失戀。
夏洛克,柯林斯訂婚了。
他們是一類人,一個想要得到,一個想要拿出炫耀。于是他們走到了一起,即便沒有愛情。
這個世界上有太多的人像極了夏落特,也像極了柯林斯。沒有愛情的生活在一起,沒有自我,沒有刻骨銘心,沒有痛并快樂著。
讀完《傲慢與偏見》,我之所以選擇了夏落特和柯林斯。是想對身邊的人說,我們都要活出自己,都要像伊里沙白一樣有所堅持,無論多么困難都不能做夏落特,即使一貧如洗,即使孤獨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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