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福爾摩斯探案集作文500字
我認為福爾摩斯是一個細心的人,我是從:
象你看到的那樣,這個女人的袖子上有長毛絨,這是透露痕跡的最有用的材料。手腕再往上一點的兩條紋路是打字員壓著桌子的地方,看來十分明顯。手搖式的縫紉機也留下類似的痕跡。
不過是在左臂上,離開大拇指最遠的一邊,而不是像打字痕跡那樣正好橫過來最闊的部分。我然后看一看她的臉,見鼻梁兩邊都有夾鼻眼鏡留下的凹痕。她所穿的靴子,不是一對,一只靴尖有花紋的皮包頭,另一只卻沒有,一只靴子五個扣子中卻只扣了兩個,另一只卻只扣了第
一、第三和第五個扣子。當你看見一位青年少婦穿戴很整潔,但出門卻穿著不配對的靴子,靴子扣子只扣上一半,那說明她離家很匆忙。她在出門時寫了一張紙條,因為她右手的食指那個地方破了,她的食指和手套都破了。
她寫得很匆忙,蘸墨水時筆插的太深了,而且還是在早晨發生的,否則墨跡不會這么清晰。
那位少婦僅呆了十五分鐘,福爾摩斯就可以了解到這位少婦這么多,就連一般人不會注意到的鼻梁的痕跡,福爾摩斯就注意了,所以他就知道這位少婦近視;衣袖誰也不太會注意,頂多說:“呀,你衣袖臟了。”或“啊,你衣袖短了。”之類的了,誰會想到衣袖有個紋路,而福爾摩斯卻注意了,而且還觀察了她的手,得知她是打字員。
通過這些,我知道了福爾摩斯很細心,觀察力也很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