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種告白叫做留白-社會
近日,在網上瀏覽了胡蘭成的《今生今世》。
不必否認,這是個有才華的男人。正如,不想承認但不得不承認,張愛玲,一代曠世才女,于愛情上,也只不過是個普普通通的小女人而已。
這段故事,于張愛玲,是傾城之戀,一顆孤傲的心不惜跌落到塵埃里,那該是怎樣的癡迷啊。但,于那個男人而言,充其量,只能算是征服的快樂吧,就像在精美的櫥窗里,看到了一個價值連城的工藝品,一時間,喜愛不喜愛倒在其次,重要的是要迅速占為己有,而后方能雞犬升天(說妻貴夫榮都嫌有些美化),最終奇貨可居,任何時候都可待價而沽。
他,不正是這么做的嗎?他,不是也做到了嗎?
曾有人替他喊冤說,如果他拋棄的不是個奇女子,而是任意一個凡婦俗女,均不至落下千古罵名。從有人類的那一天開始,喜新厭舊、始亂終棄便如同刮風下雨、冬去春來般屢見不鮮了。有哪個男人會因為這點小節遭至世人長達幾十年的唾罵呢?
不錯。但如果他攀附的不是張愛玲,又有多少人知道世上還有這么個胡蘭成,又有多少人會去欣賞他的文字呢?人們爭相閱讀《今生今世》,是因為,那其中有才女的芳蹤。如果胡蘭成的今生今世中沒有愛玲,而只是他與小周護士、斯家小娘等人的打情罵俏,又能吸引幾個人的眼球呢?盡管文字依然清麗,似乎每段感情也頗真摯,但,卻是因為愛玲的存在才使我們于閑暇中用眼睛的余光顧及到了這些。不是嗎?就像我們去黃山旅游,無意間發現太平湖的水也很清澈。
正所謂,成也愛玲,敗也愛玲,冤冤相報,倒也公正。
轉念一想,他被人罵作見異思遷、輕浮薄幸,似乎是有點冤。因為,他從未真正地愛過愛玲,像一個男人愛一個女人那樣去愛。于他,兩人的交往只是才子才女,與佳人無關,本就不是一場風花雪月的事,只是愛玲的理解出了偏差。胡蘭成自己在書中寫到:“我向來與人也不比,也不斗,如今卻見了張愛玲要比斗起來。”可見,他見了愛玲,哪里是動情了,分明是技癢了,想要在才學上與愛玲一決高下。就像歐陽鋒遇見了黃藥師,不過上幾招試試對方的武功難免不太甘心。
可憐彼時的愛玲,在別人磨刀霍霍之際,卻以為是遇見了什么前世的緣分,甚至感恩冥冥之中來自上蒼的眷顧,于千萬人之中遇見了所要遇見的人,沒有早一步,也沒有晚一步,剛巧趕上了,不禁歡喜的從塵埃里開出花來。無奈,落花有意流水無情,我本將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溝渠。
又想,這樣一個臨水照花人,怎的就聰明一世糊涂一時呢?難道真應了那句俗語,男人不壞女人不愛?就連鐘靈毓秀的名門閨秀也不能免俗?是他的武功出神入化,能夠不費一招一式就化對手為情人,還是她太過單純,對方尚未拔刀便已然神魂顛倒,心甘情愿地做了階下囚?就這樣被他俘虜,且無怨無悔,沒有了驕傲,甚至自尊。
忍不住地想,何以男人不壞女人不愛呢?人,難道都這么不可救藥地喜歡犯賤?為什么不知道喜歡好男人呢?也許,好男人上來便把心掏了出來,輕易得到的難免不夠珍惜,已然看到了最珍貴的,好奇心全然滿足,虛榮心也已得逞,還有逗留在他身邊的意愿嗎?女人便在索然無味間漸行漸遠。男人喜歡壞女人也是同樣的道理吧,雖說男女有別,于這點上卻是英雄所“賤”略同。
那么,什么樣的女人才會喜歡好男人呢?
受傷的女人,倦鳥思歸的女人,倦了,傷了,煩了,怕了,想要破碎的心日后不再風餐露宿,好男人便是最好的療傷溫室了。
再者,就是極其聰明的女人,從不羨慕電閃雷鳴的狂熱,也不想體驗雨打風吹的艱險,更不想自己傷痕累累。有些時候,觀賞別人的精彩已經足夠,何必凡事都要親歷親為呢?喜歡電影里的情節不代表自己也得傾情演繹,向往模特兒身上華麗的睡衣更不意味著也要買上一襲招搖過市,于是聰明的女人一旦遇上好男人,便會早早地為自己準備好一間安全的愛巢,從此氣定神閑、高枕無憂。
也許,張愛玲正是因為寫多了愛情小說,沉浸在自己的幻想里不能自拔,遇上了胡蘭成這樣才貌雙全的男人,便不免自我陶醉了。而她的才華,令她能夠吸引眾多的男人,卻又令他們無法靠近,就像寒冷的冬日,我們喜歡曬曬太陽,卻從未有人想過要抱個太陽回家。女人,才高八斗并非幸事,不是所有的男人都有那樣的氣度來承載的。男人,怎么會愛上一個時時帶給自己壓力的女人呢?愛戀與溫情齊飛,敬畏豈能共憐惜一色?即便喜歡,也只是苗人鳳與胡一刀之間的惺惺相惜,而絕非焦仲卿與劉蘭芝的如膠似漆。胡蘭成,也只不過是個尋常男人,怎會擁有那樣的自信,能夠和光芒萬丈的太陽長久共處一室。夏天一到,躲還躲不及呢。所以,這種畸戀,注定是稍縱即逝的,繁華過后是無邊的寂寞。其實,胡蘭成從沒有真正地愛過愛玲,由他的字里行間,不難看出他愛斯家小娘范秀美遠遠勝過愛玲,那才是再正常不過的男歡女愛。
愛玲彼時是理解錯了,但我想,她后來迅速醒悟了,于是遠走他鄉,始終不肯回頭,于過去的事情更是只字不落,只留下胡蘭成一個人在那里喋喋不休、獨自恬噪。
曾有無數人猜測,為何張愛玲對這段感情始終諱莫如深,也許追憶,但從不傾訴。
有人猜想,她被傷得太深了,所以不敢回頭,連傷口都不忍舔舐,往事不堪回首,獨自莫憑欄,怕再掀起感情的波瀾。
有人斷言,她是恨,恨那個薄幸的風流郎君,自是人生長恨水長東,而且此恨綿綿無絕期。
我以為,她只是醒來了,意識到了自己的一廂情愿,甚至是幼稚可笑,于是,清高驕傲如她,除了選擇遠離、逃避,難道還有第二條解脫之路嗎?
她,畢竟是冰雪聰明的,和那場噩夢就此告別,用留白代替了庸俗的言語告白,只留下一個遠去的背影,卻不留下片言只語。此時無聲勝有聲,有種告白叫做留白。不給后人留下任何話柄,不想在傷了心之后,再被人笑為棄婦、怨婦,那便是雪上加霜了,是那段不堪往事的最不堪的結局。她怎么可能留下告白,“我真傻,真的”,那便成了祥林嫂,無論誰,包括她本人,都不能接受怎樣的現實。于是,她選擇了沉默是金,盡量讓那段往事淡去、再淡去,淡出自己的心,淡出眾人的視野,就這樣彼此相忘于滾滾紅塵之中吧。
可是,他并不懂得這一切,也許,這正是他千方百計追求的一種結果吧,他廣而告之了,且不厭其煩地描述著每一個細節,致使她送他照片的事及照片后的文字頃刻間家喻戶曉,本意不乏炫耀,不曾想卻令世人越發看低了他,真真低到了塵埃里。想起初戀中的張愛玲給胡蘭成的信中有一句話:“因為懂得,所以慈悲”,現在想來,他是越發地不配了。也許,愛玲是因為不懂得,所以才靠近的吧。
一直以來,都很欣賞愛玲的文字,此曲只應天上有,對她的這段情事也并無微詞,有時甚至覺得,能遇到一個令自己如癡如醉的男人,于一個女人而言,并非完全是不幸,即便那個男人有才無德,即便那個男人寡情薄義。畢竟,她愛過了,于那一刻,她是歡愉的,是充盈的,是心存向往的,是有所期待的,總好過終身的情感空白吧。至于別人怎么看待這段感情,并不重要,一個像她這樣自我的女子無須顧及別人的閑言碎語。
看了胡蘭成的《今生今世》,更加欣賞她,對于自己不再留戀的人,就該徹徹底底地放手,連一絲絲的藕斷絲連都不需要,更無需浪費文字去追憶什么。雖然永不會忘記,但并不需要提及,事已至此,已無可奉告。哀莫大于心死,心已死,還留文字做什么?一生吵鬧不休的夫妻往往能夠白頭偕老,看似相敬如賓的夫妻卻常常勞燕分飛,沒有了心,便沒有了文字與語言。
所以,對于不再想要擁有的感情,最好的告白莫過于留白。一代才女做到了,塵世間的凡夫俗子們還在各種媒體上進行口水大戰,毀了別人的名聲,也毀了自己的清白,早知今日何必當初。
有多少人能懂,有種告白叫做留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