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到處不自由-社會
許多人把美國說成是“自由社會”。我覺得,說這話的人一定不知道什么叫自由。我是說,與我們中國比起來,美國一點也不自由。我們來看一些實例。
第一,在美國,父母不能隨便打孩子。可在我們中國人眼里,孩子是父母生的,想打就打,想罵就罵,打不打孩子,是做父母的自由。但這自由一到美國就沒了,你說它自由個什么。
第二,在美國,很多州的法律規定不允許在公共場所喝酒。你和幾個朋友在公園里野餐,只能帶些不含酒精的飲料,帶酒——那是要惹麻煩的。更離奇的是,在美國,你走在大街上,你拿著一個打開的酒瓶也是違法的。不管里面是否裝著酒。依我看,這簡直是欺人太甚。在我們中國,手里拿瓶酒的“酒仙”隨處可見。這些充分享有喝酒自由的人,要是知道在美國大街上,拿著一個打開的酒瓶也違法,肯定不會同意把美國稱為自由的國度。
第三,在美國,如果你是老板,準備招幾個雇員,那么,你如果問應聘者身體是不是有殘疾,是違法的;問他的婚姻狀況,是違法的;問他的出生地,是違法的;甚至問對方的年齡,也是違法的。媽呀,我要在美國招幾個雇員,還敢問什么呀。在中國,一個人如果進一個新的工作單位,總被要求填一份打印好的表格,那表格上面通常有年齡,籍貫,民族,家庭出身,婚否,以及何時何地受過何種獎勵和處分等等十分詳細的欄目,這樣做,在美國大部分是違法的。這說明,在美國當老板的自由也遠遠不及中國。
美國的不自由,不僅僅表現在對普通人日常行為的約束方面,還特別明顯地體現在對政府官員的管束和限制上。雖然美國社會很尊重個人的隱私權,但如果你是官員,社會各界都可以對你橫挑鼻子豎挑眼。
有人說,在美國當官,一舉一動都在輿論和公眾的監督之下,這話不假。比如,行政部門官員舉行政府公務會議時,往往必須事先預告,而且會議必須在對公眾開放的會場舉行。會議記錄,大多數也都是立即公開的,以便公眾了解和批評。在美國,總統本人也必須提交自己財務情況的報告。在這些報告中,高級官員必須申明自己的財產的性質和規模,以保證同所任職務沒有利益沖突??磥?,在美國做官,也沒有我們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