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什么鼓勵孩子“頂嘴”-生活
有孩子的人,一定對這個場景不陌生:在女兒5歲時,我曾帶她去銀行柜臺取款。她在旁邊等得百無聊賴,為了讓我早點走,竟開始發脾氣,大吼大叫,引得旁邊的兩位老奶奶側目——她們一定在想,這孩子的家教怎么這么差?都怪她爸爸。
但接下來的一幕讓她們頗為震驚。我給了女兒一個失望的眼神,不慌不忙地說:“抗議無效。如果你想逼我走的話,這么做還不夠可憐。”聽了這句話,女兒果然安靜了,眨巴眨巴眼睛,從地上站了起來,小嘴噘得老高。
“你對她說了什么?”其中一位老奶奶吃驚地問我,“孩子這么快就不鬧了!”我解釋說:“這是我們家的辯論小游戲。讓別人覺得自己可憐,是古代辯論藝術里常用的辯論方法。”我從女兒出生前就癡迷于此。那時女兒雖然小,但在教她何為“說服”的魔力上,我已經下了不少功夫。
頂嘴的孩子,情商更高
我一直認為,每個聰明的父母都應該讓孩子盡早掌握說服力。但現實情況是,不少父母一聽孩子反駁、反抗大人,就給孩子冠以“頂嘴”“不乖”之名,讓其閉嘴。
這是非常可惜的。很多人把3歲定為孩子可不可愛的分水嶺——3歲之前,孩子的生活基本由父母掌控,大人說什么,就是什么,非常“呆萌”,于是可愛;3歲之后,孩子有了自己的獨立意識,吃什么、穿什么、做什么……每件事都要表達一下不滿意的地方,甚至不惜發脾氣,于是不可愛。
但換個角度來講,懂得乃至敢于頂嘴,不正是孩子長大的一個信號嗎?孩子可不是為了頂嘴而頂嘴,當他們頂嘴時,他們想得到的,是大人的關注和回應;想知道的,是大人對自己會有多少耐心;想傳達的,是自己已經不是小孩子了!
這是孩子提高情商的必經之路。弗吉尼亞大學曾組織150個13歲的孩子,讓他們描述自己和爸媽之間的一場矛盾,兩年后,再對比他們與爸媽的爭吵方式,等他們長大后,再對比他們與同事的相處方式,最終發現,那些在家跟爸媽經常爭論的小孩,能更輕松地應對同事之間的意見分歧,能更冷靜地承受來自外界的壓力。
表達,是為了讓對方聽見
因此,我非常樂于孩子與我“頂嘴”。但這還不夠,我還要教孩子辯論術。從“頂嘴”到“辯論”,孩子就能完成從“表達我自己”到“讓你聽見我”的本質轉變。
不少人一聽辯論術,就覺得“腹黑”或者“尖銳”,其實,它只是讓孩子高效思考自己的核心觀點到底是什么。每當孩子和他們的小伙伴發生沖突時,我都會提醒他,牢牢記住自己的觀點后再去說服別人。但更重要的是,不要只顧自己說——每次他解決完沖突,我都會多問一句:“你的朋友最后認同你了嗎?”
我一直想讓孩子學會合理地說“不”,這就需要用到辯論術中的3個關鍵詞——無懈可擊的邏輯、毋庸置疑的理念和令人動容的情感。
其中,“邏輯”是最基本的,當孩子想要或者不想要一個東西時,他都得找到最合理的說服別人的理由,而不是簡單地說一句“我想怎樣”。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這樣的小事在我的孩子還小的時候每天都要發生無數回。“Mary不讓我玩這輛車。”“她為什么不讓呢?”“因為她是一只小豬。”“所以,Mary不讓你玩車是因為她是一只小豬?”……
“邏輯”是最基本的要素,當孩子想要或者不想要一個東西時,他得找到最合理的說服別人的理由,而不是簡單地說一句“我想怎樣”。
這種重復,是讓孩子自己梳理清楚因果關系。讓孩子意識到:怎么可能因為不讓你玩車,Mary就變成小豬了呢?邏輯上不成立,別人怎么可能答應你?
讓孩子嘗到努力爭取權益的甜頭
而當孩子們誠懇地試圖說服我,讓他們多看一會兒電視時,我都會盡可能地滿足——這時候他們就獲得了雙倍的滿足:一來,他們看到了自己想看的節目;二來,他們享受到了成功說服別人的快樂。
孩子們越來越喜歡為自己的權益爭辯。事實上,對于看電視本身,他們已經在試圖說服我的過程中,自己意識到了其中的不少壞處。
我嘗試過把辯論三要素都用在我的兒子身上。在他7歲時的冬天,他堅持要穿一條很酷的短褲去上學。一開始,我搬出了家規——我父親傳授給我的一種毋庸置疑的理念:“你必須穿長褲,因為我是你爸,而且我讓你這么做。”但兒子看著我,雙眼泛淚。
然后我嘗試調用邏輯:“長褲才能防止你的腿凍裂,被凍裂的滋味可不好受。”“但我還是想穿短褲。”道理說不通,我開始打“感情牌”。我把自己身上的長褲腿卷起來:“你看看,這么冷的天,如果我穿成這樣去上班,看上去是不是很蠢?”
“是的。”兒子說,但他還是堅持要把短褲穿上。“你為什么這么想穿短褲呢?”“因為我看上去不蠢,而且這是我的腿,我不介意它們被凍裂,你不用擔心。”
我的天……記憶中,那是他第一次完美地說服了我:不容他人質疑的理念(我看上去不蠢),縝密的邏輯(這是我的腿,你無權干涉),以及情感(不用擔心,我自己能承擔被凍裂后的痛苦)。這是他第一次收起以往的大哭大鬧,嘗試以理服人、以情動人,我怎么能錯過這次機會,而用父母的強權打擊他呢?
“好吧。”我說,“等我和你媽征得老師、校長的同意后,你就能穿短褲去上學了。但你得先穿雪地靴在外面。如何?”“成交。”
他開心地拿出雪地靴,而我開始給學校打電話。幾個星期后,校長宣布把兒子的生日定為學校的“短褲短裙日”,校長本人也會穿短裙去上班。那時還是2月中旬,我們都感受到了來自這個社區共識的溫暖和舒適。
每個家庭都該養成“餐桌會議”的習慣
隨著孩子們越來越大,我在各種家庭談判中輸得也越來越多。他們有時會把我說得啞口無言,讓我十分生氣,但這也讓我感到無比驕傲。回想這個過程,我最大的心得是,每個家庭都應該養成“餐桌會議”的習慣。
亞里士多德還曾專門為此提出過4條詳細建議:
1。家庭辯論是為了教會孩子自己做決定。當你和孩子分析一件事情的不同角度時,記得給孩子一個明確的選擇(比如暑假是去沙灘玩,還是爬山)。更要記得告訴孩子,他們可以提出完全不一樣的看法(比如暑假既去沙灘玩又去爬山),然后讓他們自己根據現實情況做決定。
2。聚焦在未來。關于過去或現在的討論,總是低效的。“誰把玩具弄臟了”“好孩子不會把玩具弄臟”都不如探討“我們應該怎么做才能讓玩具保持干凈”有價值。
3。獎勵正面的情感。對于所有尖叫、生氣等行為,都取消獎勵,這時候頂多說一句“回來,你能做得更好”。只有好好參與討論的孩子,才能得到獎勵。
4。偶爾讓孩子贏。當他們為自己想要的東西據理力爭又頗有幾分道理時,沒有比好好獎勵他們更有價值的了。過去我圖方便,經常用慢燉鍋煮各種食物,后來兒子受不了了,說:“即使一只貓,它的食物也不會總是濕漉漉的。”
說得多好,我第二天就買了一堆漢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