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德國人更愿意租房-新知探索
父親多年前就去了德國,去世時在法蘭克福為我留下了兩套房產。我帶著妻兒去德國繼承房產時,把其中一套80平方米的市區公寓以每月320歐元出租以補貼家用。
兩年后,租約到期。由于附近建起了一個大型購物中|心,房屋升值,租戶要求續簽合同時,我提出要把租金漲到每月400歐元。他流露出難以置信的表情,打電話通知了當初的代理公司。很快一名工作人員趕來了,他說:“根據德國法規,房東不得隨意漲房租。如果要漲,須書面陳述漲價理由。并且還須舉出三個同類住房漲價的例證。并且。在房屋出租后3年內,租金漲幅不能超過20%。您的租金兩年后竟然要漲25%,既不合理又不合法。”
我認為他是嚇唬人,不肯讓步,決定去收房,可這時法院的傳票卻到了,租戶果真起訴了我。我這下慌了,連忙去咨詢律師,律師說這種官司我勝訴的可能性幾乎為零。在他的建議下,我主動找到租戶,按原租金續簽了兩年的合同,他自然也撤訴了。
難怪在德國,超過一半比例的家庭選擇租房,幾十年居住在一所出租房中的德國家庭也不在少數。看來,在德國租房的安全感絲毫不遜于買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