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得破,更能忍得過-成長
近讀《醒世恒言》,在第二十六卷中看到“薛錄事魚服證仙”的故事,頗耐人尋味。
唐朝時,進士出身的薛錄事因病發高燒,燒到第七天,漸入夢境,夢中高熱難耐,于是躍入水中,化為一條金鯉魚。看見漁翁垂釣,薛錄事明知道是釣鉤,但魚餌實在誘人,猶豫再三,聞得餌香,便思量要吃。只是到了口邊,他想:我明知他餌上有個鉤子,若是吞了這餌可不是被他釣了去?難道就不能到別處求食,偏要吃他的釣鉤上的餌嗎?于是,他到魚鉤周圍游了一遭,怎奈那餌香得酷烈,恰似鉆入鼻孔里一般,肚中又饑,怎再忍得住!最終,薛錄事難忍魚餌的誘惑,張嘴咬鉤,結果被漁翁釣了上來。對此,馮夢龍點評說:眼里識得破,肚里忍不過。
馮夢龍的點評可謂一針見血,他將“識得破”與“忍得過”放在一起做對比,說明“識”是判斷是非正誤的能力,“忍”是自我控制的能力。“識得破”是指有足夠的判斷能力,“忍得過”是指有足夠的自制能力。但是,這兩種能力的地位并不是相同的,重心應該在“忍得過”上。縱觀歷史,許多人失敗就在于明明知道事情應該怎么樣不應該怎么樣,卻偏偏忍不住。
一時的忍不過,也可能會留下一世的笑柄。如今我們回望2007年的“正龍拍虎”事件,感覺是多么的滑稽可笑。當它已經演化成造假的代名詞時,不知道周正龍是不是還沉浸在成名的巨大滿足中。一張年畫,竟被夸張成華南虎玉照。最后呢,不管是當事人周正龍還是那些力挺虎照的高官,都成了忍不過的犧牲品。華南虎自然生態保護區成了泡影,高額保護經費成了灰煙,忍不過的人們被現實狠狠地嘲諷了一把。
古人云,小不忍則亂大謀。許多時候,我們能判斷事情的正誤好壞,卻難以自我控制,這便是我們真正的弱點所在。為何難以自制呢?因為心中有欲,欲念一盛,就容易沖動,沖動就會讓人不顧理智。佛家有三毒:貪、嗔、癡,分別是貪欲、沖動與偏執。比如,吸毒酗酒,貪財好色,徇私枉法,尖酸刻薄,陰暗偏狹,對資源的掠奪性開發,為了利益而破壞環境等。商業炒作、爾虞我詐使我們在生活中處處設防;學術造假、沽名釣譽的背后常常凸顯出人性的失真。當錢、權、色擺在你面前的時候,你看透了那是陷阱,你忍得過嗎?禁毒所里的吸毒者大多都是“三進宮”、“四進宮”,他們明知道毒品的危害,但就是抵抗不了誘惑。
而能忍得過的,便是人性的英雄。春秋子罕以“不貪為寶”,東漢楊震以“四知”拒賄,都是“忍住”了的誘惑;李世民以“見利忘命”警告臣屬,于謙以“兩袖清風”自策自勵,也是講的忍住誘惑;還有那個“懸魚太守”,愛吃魚而拒收送魚,為表拒賄之堅而將下屬送來之魚懸于門首,說是“我不受他魚,做官自有俸銀可以買魚吃;一旦受賄丟官,沒了俸銀,想自己買魚也不可能了”。此公算個明白人,所言有點辯證法,其實也是在“忍得過”,堅守一道防線。
“眼里識得破,肚里忍不過”,“須知香餌下,觸口是釣鉤”。識與知是前提,忍和過是關鍵。“忍得過”是做人的基本功,每個人都需要苦練,只有過得了此關,才能無欲則剛,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實實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