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海軍官兵的“工資單”-熱讀
軍人是打仗的。戰爭來臨時,軍人要以生命保衛國家、人民的安全。所以,應該在平時給予軍人較高的經濟待遇和社會地位。這一點,是19世紀各國的共識。李鴻章是洋務運動先驅者與領導者,在這個問題上,他看得一點也不窄。他希望以高薪制,作為提升北洋海軍官兵戰斗力的動力之一。于是,他指令海軍部在制定章程時,明確表示,北洋海軍的薪水要高于綠營。
綠營是清軍入關后,以歸附的明朝軍隊為基礎組建的武裝力量。
北洋海軍遵照李鴻章的指示,重新修訂了海軍的薪水制度,將軍官的年俸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年俸”,即基本工資,占軍官總收入的40%;一部分是崗位津貼,當時叫“船俸”,占軍官收入的60%,取消綠營中的那些亂七八糟的薪、蔬、燭、炭、心紅、紙張等薪水分類名目。
根據北洋海軍的薪水標準:
海軍提督,官俸為3360兩,船俸為5040兩,合計8400兩,是綠營提督的3。2倍;海軍總兵年收入為3960兩,為綠營總兵的1。97倍;海軍副將年收入為3240兩,是綠營副將的2。75倍;海軍參將年收入為2640兩,是綠營參將的3。55倍。
此外,北洋海軍還有其他收入。例如,北洋海軍有一筆叫“行船公費”的支出,這個費用一般用于:水線以上船艙內外的維修材料與工時費,如購買油漆、油斤、紙張、棉紗、砂布、煤炭裝卸、雇人引港、更換國旗、軍裝、采購零星物品、管帶自雇幕僚文書的費用。這筆費用根據艦艇噸位的大小而定。噸位大的艦艇,行船公費就多。如北洋艦隊的主力艦“定遠”、“鎮遠”的行船公費每月各有850兩;“致遠”、“濟遠”、“靖遠”、“經遠”、“來遠”等噸位略小一點的5艘艦行船公費各為550兩。而噸位更小的“超勇”、“揚威”艦各為320兩。
而對這筆費用的使用,各艦管帶也就是艦長有很大的支配空間,據有關材料記載,北洋艦隊的高級軍官林泰增、劉步蟾、鄧世昌、方伯謙、葉祖圭、林永升、邱寶仁每月都用過這筆費用,為章程規定以外的開支買過單。
換句話說,北洋海軍的軍官除正常收入以外,還有其他油水可撈。
那么,北洋海軍士兵的薪水有多少呢?
北洋海軍士兵的餉銀是這樣的:
一等水手月薪10兩白銀;一等炮目是20兩白銀;岸上勤雜人員月薪為3兩白銀。
技術兵種薪水更高:
魚雷匠月薪24兩白銀;電燈兵月薪30兩白銀;連在岸當差的夫役,月餉也有3兩。
北洋海軍士兵的薪水要比綠營士兵的薪水高幾倍,甚至十幾倍!
這么些銀子是什么概念?舉幾個參照物來說明:
當時,一家中農的年收入為33-50兩之間;東北金礦的護衛隊隊員年收入是36兩白銀;寧波紡紗廠一個工人的年收入為13-23。5兩白銀;一個山東工人的年工資為18。3-60兩白銀。
這就充分說明北洋海軍官兵通過高薪制已超過了當時的中等收入家庭的水平。于是,才出現人們爭先恐后、挖門子盜洞、想方設法地要到北洋艦隊當兵的現象。
李鴻章想通過高薪制,吸引人才,打造一支現代化的海軍,全面提高海軍的戰斗力。愿望是好的,但是結果呢?1895年2月12日早晨7點,隨著北洋艦隊提督,也就是北洋艦隊司令、北洋艦隊薪水最高的丁汝昌吞鴉片自殺而亡,號稱世界第七、亞洲第一的北洋艦隊蕩然無存了。
是武器裝備不好嗎?在那個改變中國命運的甲午戰爭中,規模龐大的北洋艦隊有一流的裝備,它的艦艇幾乎都是世界造船工業最先進的國家生產的。而且,當時英國、德國等國家還沒有像現在限制對華軍火貿易,基本上是只要你有錢,我就給你最好的艦船。俾斯麥曾指示德國伏爾鏗造船廠,一定要“卓越而準時的完成同中國的購艦貿易”。
至于待遇,北洋艦隊可以說是清政府武裝力量中最好的,甚至連清政府的最基本的武裝力量八旗兵都比不上他們。然而,最終這支海軍艦隊在戰爭中幾乎沒有擊沉一艘日軍艦艇就全軍覆沒。當北洋艦隊那面長方形的黃色飛龍旗飄落在威海衛時,歷史就已告訴后人:花錢是買不來一支戰斗力強的軍隊的!■